2020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特殊情况下,会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8-10
普通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近期,国家决定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那么针对2020年这种特殊情况下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贷: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公司承担部分)
2.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不做计提和上交分录,或者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需要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的退、抵方法确定如何处理:
①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
②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在实际收到时,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账务处理与一般账务处理可能有所不同,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欢迎关注阶段性减免政策下的社保核算及申报,一次性搞定阶段性减免政策下的社保核算及申报。点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