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广东省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具体如何延长?

来源: 广东税务 2020-07-21
普通

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具体如何延长?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具体如何延长?

答:根据广东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其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应类型享受延长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实务课程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