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弄清这几种税,能节省不少钱
按照规定,企业应在5月31日前完成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不知道你明不明白企业怎么汇算清缴的,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那些事吧!
不征收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注意】企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1)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会计处理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税收处理
企业取得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时,“递延收益” 科目金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已记入“营业外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则无须纳税调整。以后年度会计,上将递延收益结转营业外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分析
甲公司2017年从政府获得3000万元政府补助,专项用于补助未来企业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假设该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 , 该项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假设2018年该企业花费1000万元用于政府指定用途。
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2017年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3000万
贷:递延收益 3000万
2018年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10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0万
借:递延收益 1000万
贷:营业外收入 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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