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了!纳税申报要注意四点

来源: 北京朝阳税务 2020-04-21
普通

提醒一

纳税人符合按月(或季)销售额未达10万元(或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如何填报?

纳税人如果放弃或未发生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情形的,申报表填报没有变化。

纳税人如果发生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情形的(例如3月份已开具1%征收率发票等)

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其中,纳税人应将开具普票和未开票的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则填报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应将开具专票的销售额填写在主表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开具专票销售额*2%”填写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关栏次。

▲请注意:如果纳税人既有适用3%征收率(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2月的)、又有减按1%征收率销售额的情形,则适用3%征收率部分的填报没有变化,减按1%征收率的部分按上述要求填报。

提醒二

如果纳税人既符合按月(或季)销售额未达10万元(或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又符合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如何填报?

请将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填报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则填报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中,不填报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也无须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关栏次。

提醒三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项目发生应纳税额的,请注意准确填报减按1%征收率减征额。

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纳税人应当将销售额填写在主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将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提醒四

销售额计算请注意把握适用3%或减按1%征收率。

纳税人发生应征3%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2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纳税人发生减按1%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好课推荐

如果想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系统的学习一下,对于平常没有实际接触过税收的人来说,刚开始着手工作一定会手足无措,实际到工作工作岗位后用到的不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更多的时候要学习一些实务操作,来正保会计网校学习实务操作让你的工作更得心应手。点击进入>>

全税种核算与申报操作,税收问题轻松解决

学习更多会计实务操作、财税资讯、财经法规,赶快来正保会计网校吧!一起学习,点击详情!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