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问题:
给村民的补偿款、福利费,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税前扣除?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解决方案:
1.要看业务性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如征地补偿等可以。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不可以。
2.要按取得的支出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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