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等消费品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21-05-07
普通

【问题】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等消费品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