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单位如何代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
来源: 深圳税务
2021-04-27
普通
【问题】
被投资单位代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请问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答案】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
被投资单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第二步:申报
点击【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第三步:申报表报送
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系统自动显示保存成功但未报送成功的报表,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发送申报】按钮进行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系统接收成功后报表显示“申报处理中”状态,若未能自动获取到申报反馈结果,可自行点击【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结果;若申报失败,可根据反馈提示修改申报表数据后,重新【发送申报】并【获取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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