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试用期期限如何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12
普通

问题:试用期期限如何规定?

实务

答案: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实务课程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