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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发票无法作废?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05
普通

问题:哪些发票无法作废?

会计实务

答案:一、以下两种发票无法作废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二、以下情况发票无法作废

(一)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废。

(二)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

(三)跨月发票不能作废。

(四)发票联次不齐全的不能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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