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运输费用发票备注栏只写详见清单,可以抵税吗?
答案:不可以。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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