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费用类自查要点!
为了面对税务机关的稽查,相信很多财务人员都花了不少心思,只要听到税务局来电话就心惊胆战,别担心,这篇文章给大家整理了企业费用类自查的要点,让你在税务机关稽查时淡定自若。
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自查:
一、费用确认时间
二、费用确认依据
三、费用确认金额,扣除类型:
①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残疾人工资
②全额扣除:办公费等
③限额扣除,无限结转: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④限额扣除,有限结转:公益救济性捐赠
⑤限额扣除,不得结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
⑥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
⑦特殊情况:特别纳税调整(与常规纳税调整的区别)
四、企业所得税的费用扣除的时间规定
①权责发生制(包含划分受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 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 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
②实际发生原则
各类减值准备、预提费用、预计负债,除特别规定,不得税前扣除。
看完之后赶快自查你们的账户,以免发生什么“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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