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答案】
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建议处理如下:
1.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机构所在地申报时,可抵减的预缴税款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111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