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有多个建筑工程项目 是否需要分项目预缴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5-18
普通
【问题】
公司异地有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是否需要分项目预缴增值税,申报增值税时,用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是否也需要分项目抵减?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异地有多个建筑工程项目,需分项目预缴税款,每月申报增值税时,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不需要分项目抵减。
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