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员工享受职工福利费的同时 企业如何税前扣除?
哪些项目属于职工福利费?企业能不能税前扣除?下面让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职工福利费吧~
◆哪些属于职工福利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热点问答
Q: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属于此范围之内,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扣除限额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要点
01 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02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如何填写?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只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时按照税法规定及税会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无需纳税调整,具体涉及的年度申报表为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3行“职工福利费支出”。
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举个例子
某境内居民企业2020年企业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支出100万,职工福利费用发生26万,税前准予扣除多少?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26万,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100*14=14万),准予扣除。虽然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26万,但税前准予扣除14万。
某境内居民企业2020年企业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支出100万,职工福利费用发生10万,税前准予扣除多少?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100*14=14万),准予扣除。企业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10万,小于14万,税前准予扣除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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