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火车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政策+案例解析!
公司出差经常会涉及到机票、火车票,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清楚的知道机票、火车票等客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政策+案例解析,需要的小伙伴速来学习起来吧。
★首先带大家来看一看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政策梳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开始,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例如以下航空客票: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70)÷(1+9%)×9%=22.29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297.7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29
贷:银行存款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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