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20-05-13
普通
问题: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准备、留存哪些材料?
答案:1.住房贷款利息
准备:
(1)房产证明:如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
(2)贷款合同:按照贷款合同内容据实填写;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为你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留存:
住房贷款合同以及贷款还款的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
2.住房租金
准备:
(1)住房租赁信息:获取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
(2)工作城市信息:主要工作城市(市一级);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为你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留存:
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温馨提示:如果员工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的,企业不需对资料进行留存;如员工是通过单位报送单子版或纸质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的话,企业需留存有员工及单位签名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