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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如何开具发票?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20-04-13
普通

问题: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如何开具发票?

实务

答案: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凡按规定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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