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分机构需要报送哪些报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3-19
普通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的相关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需要报送的报表包括:
总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总机构以及下属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总机构下属各分支机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样为A105000,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