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家问答

补的火车票无个人信息能抵扣进项?

来源: 河南税务 2019-10-18
普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火车上补的票(没有乘坐人的个人信息),能够抵扣增值税吗? 

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因此,由于您取得的火车票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升职加薪必备

会计实务一元课堂,更多知识等你来学>

实务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