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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内部企业间的资金无偿借贷是否要征收增值税?

来源: 上海税务 2019-08-02
普通

会计实务

问题:

集团公司内部企业间的资金无偿借贷是否要征收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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