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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一个税率降了!一线城市房产交易增值税附加税率降半!

    来源: 华尔街见闻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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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深夜,又一个重磅消息传来:

    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房产交易的增值税附加税率大幅下降,其中上海从11%降到6%北广深从12%降到6%。税率一下子下降了一半。此外,印花税率也减半。

    此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均已下调个人出租住宅的税率。比如对于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租户,北京、深圳的综合征收率均“减半”,分别降为2.5%、2.25%;上海征收率为3.5%;广州根据不同的租金相应实行2%、4%、4.295%等不同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减税降费都是媒体“深挖”报道出来的,官方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传。

    下面我们看看,3月7日夜被最新披露的“增值税附加税率”,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般会产生增值税、个税、契税等税。其中增值税率是5%,增值税的“附加税率”此前上海是11%,北广深是12%。

    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附加的11%和12%,是相对主税税率5%来说的。所以,合并税率是:5%+5%×12%=5.6%。

    按照北广深的做法,此次12%的附加税率减半,则变成了:

    5%+5%×12%=5.3%。

    一般来说,一套二手房在交易的时候,如果是超过一定年限、而且是普通住宅,是可以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的。只有不满一定年限(比如2年)或者是非普通住宅的,才交纳。交纳的时候,要么是全额征收,要么是差额征收。但现在北上广深“豪宅线”比较低,很多普通住宅都已经“不普通”。

    举例:

    比如一套应该纳税额是1000万的房子,减税前“增值税及其附加”是56万元,减税之后是53万元,减少了3万元的税。

    当然,无论是降低“增值税附加”还是“出租房屋税”,都是房地产领域的“边缘税种”,目前仍然处于试探阶段,未来“主税”也会微调。

    在北上广深,一套1000万的房子交易,如果是二手房,交易税费动辄大几十万,甚至可能超过百万(看持有年限)。可以说,税非常重。现在需要市场活跃了,就必须降税。

    相比之下,“增值税附加”只是边缘税种。个人出租房屋的税,也不是所有房东都在交纳。所以两次降税带有试探性质,未来房地产领域可能会有更大力度的降税。

    文章来源:华尔街见闻,作者:刘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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