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视同销售?

来源: 青岛税务 2024-09-09
普通

【问题】

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回答】

应当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三个常见误区

一文教你如何查看纳税信用级别和扣分明细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