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判定

来源: 四川税务 2024-08-29
普通

【问题】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判定?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以及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企业集团内部资产(股权)划转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什么是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哪些情形要备案?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