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一文详解
印花税虽小,但它和大家的日常经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起来看看,哪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
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1. 新设立的营业账簿;
2. 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3. 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
4. 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
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移书据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44号)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四)项
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五)项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七)项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