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0家药店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线上购药:涉税解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7-02
普通
基本医疗保险费(简称“医保费”)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7月1日起,北京市参保人员可通过京东、美团等购药平台线上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在300多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OTC)药品。
个人医保账户涉及缴存和使用两个过程,我们分别来看一下这其中的涉税事项。
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一般为缴费基数的2%,假设工资10000元,那么每月会有200元记入医保个人账户,缴存的医保个人负担部分,会作为个税的专项扣除事项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出。
使用医保账户在线购买药品时,比如:在京东购药平台买药支付500元,其中医保个人账户支付200元,手机扫码支付300元,在使用个人医保账户购买药品的时候,不再涉及个人所得税。
对于线上药店,按含税收入500元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药品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税率为13%,这笔销售业务药店确认的不含税收入为500÷(1+13%)=442.48元,进而确定销项税额为442.48×13%=57.52元。
据介绍,下一步,北京市医保局将继续推进线上购药医保支付相关工作,不断增加OTC药品线上支付定点零售药店数量,覆盖更广泛的区域,让更多参保人员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同时也将持续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开展对药店药品价格的监测,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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