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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免征房产税?速看房产税热点问题

来源: 广东税务 2024-06-25
普通
01
 房产税对应的房产包括什么?

答:(一)“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产。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02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答: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03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答: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04
 房产税怎么计算?

答:房产税分为从值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计算缴纳形式。

(一)从值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1.2%

(二)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其公式为: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05
 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答: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06
 房屋转租要不要缴纳房产税?
答:对单位和个人将租用的房产再转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征房产税。
07
 关于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答: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08
 哪些房产免征房产税?

答:(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温馨提醒: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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