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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收汇有什么时间要求?

来源: 广东税务 2024-06-17
普通

【问题】

出口退(免)税收汇有什么时间要求?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规定:

一、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囗货物,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即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符合视同收汇原因的,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

三、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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