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跨地区经营 怎么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来源: 湖北税务 2024-05-23
普通

【问题】

跨地区经营的纳税人,该怎么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回答】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会计实务免费资料

更多推荐:

专业问答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速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常见误区

财务能保‘铁饭碗’的会计类证书及技能!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