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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成立的分支机构需要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来源: 上海税务 2024-05-22
普通

【问题】

当年新成立的分支机构需要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的规定:……(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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