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债权转股权是否缴纳契税?

来源: 新疆税务 2023-11-09
普通

【问题】

债权转股权是否缴纳契税?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七、债权转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十一、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七、债权转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十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年终关账,这些高风险事项务必关注!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