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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股权是否缴纳契税?

    来源: 新疆税务 2023-11-09
    普通

    【问题】

    债权转股权是否缴纳契税?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七、债权转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十一、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七、债权转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十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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