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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发票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9-04
普通

【问题】

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发票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规定: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 拆本使用发票;

(四)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六) 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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