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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如何计算增值税销售额?

来源: 厦门税务 2023-08-02
普通

【问题】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如何计算增值税销售额?

【回答】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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