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纳税人有拒绝税务检查的权利吗?

来源: 陕西税务 2023-07-28
普通

【问题】

纳税人有拒绝税务检查的权利吗?

【回答】

您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我们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您有权拒绝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税收政策

工资“两税”,这些行为进入监管!

这样做暂估入账,搞不好要坐牢!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