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什么情况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7-11
普通

【问题】

什么情况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

【回答】

存在以下四种情况:

1. 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抵扣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红冲;

3. 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4. 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 做账报税实训班专注解决会计上岗实操,全盘讲解、软件实操、工作答疑,助力您成为职场小能手!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税收政策

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需留存备查哪些材料

最新五大类27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票的情形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