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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数电票后通过邮箱交付给购买方,但对方没收到,如何重新发送

来源: 杭州税务 2023-07-04
普通

【问题】

开具数电票后通过邮箱交付给购买方,但对方没收到,如何重新发送?

【回答】

纳税人可进行以下操作:

(1)进入税务数字账户,点击“发票查询统计”。

(2)点击“全量发票查询”。

(3)进行查询界面后,查询类型选择“开具发票”,点击“查询”;找到要交付的发票后,点击“交付”,其余步骤与交付数电票相同,即纳税人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发票后自行选择电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交付数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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