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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06-09
普通

【问题】

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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