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想在北京办理退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非京籍能在北京办理退休吗?具体条件是什么?社保没缴满15年应该怎么办?……这些问题你都清楚吗?
非京籍办理退休条件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正常退休: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申请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男50周岁、女45周岁(未达到退休年龄申请的,可按退职办理);
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55周岁,女45周岁。
二、社保账户不是临时账户
男性50周岁后,女性40周岁后缴纳的即为临时账户;也就是说男性50周岁前,女性40周岁前,需要在北京已经参保。
三、养老保险缴纳年限
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15年及以上,其中10年是在北京缴纳的。
京籍办理退休条件
一、正常退休
1. 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
1.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注:被保险人系残疾人的,其原有的残疾不作为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条件。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 工种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规定须经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备案确认(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其中:
• 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
• 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
• 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6月30日)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如果参保人不愿意延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又该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延长缴费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不愿意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终止了关系,也不用担心之前的钱白交了,个人账户的钱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