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

来源: 湖北税务 2023-03-30
普通

【问题】

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只有提升了个人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提涨薪的底气。 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点击了解详情>>    

更多推荐: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享受程序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即问即答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