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核算?在2006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的时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对于“管理费用”科目使用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 (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 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 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 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由于这里明确了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因此,实务中大多数企业在会计核算中都是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也有些认为应该按照受益对象计入不同的科目核算,但是没有明确的文件依据。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该文件明确了应该按照受益对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等相关规定,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分别进行核算,对于生产车间(部门)发生的,应该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应该计入“管理费用”, 销售部门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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