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来源: 安徽税务 2022-01-27
普通

【问题】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答案】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一旦开具无法作废。如您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冲回,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一张蓝字电子专票即可。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 

财税平台

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老师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