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随同发票开具的货物清单上应该盖财务章还是发票章?
【答案】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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