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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否还在执行?

来源: 安徽税务 2021-06-29
普通

【问题】

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现在是否还在执行?

【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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