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时取得的进项,可以申请抵扣吗?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因此您公司之前取得的进项,如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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