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丨如何填报2021年重点税源
来源: 厦门税务
2021-05-21
普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重点税源报表填报的工作要求,重点税源企业需要每月按时、如实填报重点税源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点税源企业的认定标准,综合考虑企业纳税情况,我们确定了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名单确定之后,企业必须在该年度内每月进行重点税源报表填报。)
电子税务局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
每月具体填报截止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因网络拥挤影响上报,纳税人可在纳税申报后即行填报重点税源报表,便于系统自动提取申报数据。
01注意数量级
表中涉及到的金额单位为万元,请不要把角分或千元当成万元填报。
尤其是在其他指标中的“本年累计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含社保基金)”、“其中: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财务指标等处;
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数量单位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指标,占用土地面积(138栏)单位为平方米;电力消费量(174栏)单位为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费量(178栏)单位为万立方米。以上几处,请在填报时,注意数量级的正确转化。
02数据漏填
税收表中的印花税指标、已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性基金、其他指标中的“电力消费量”“煤炭消费量”“油消费量”“水资源消费量”“天然气消费量”等栏,常出现漏填,只要本期数漏填一次,就会影响到该指标的累计,请纳税人填报时务必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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