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销售发票处理注意事项,注意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4-28
普通

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拿订单不易,我们免不了要处理客户的各种售后需求,平时在处理销售发票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销售发票处理注意事项,注意啦!

▼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正确开具发票的规定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主席令[1995]第57号)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受票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开票系统的更新和税务“放管服”改革是不是搞得晕头转向呢?不用担心~补货、退货、换货发票及账务处理》课程为您解答<<查看详情

实务畅学2年卡会员已经形成22大系列,48大行业,10大实训软件,开票办税软件,覆盖从零基础到财务总监的全岗位的财税实操学习套餐,欢迎加入实务畅学卡<<点击查看

推荐阅读: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哪些货物?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领用方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怎么申报车购税?

财务分析实操方法与技巧之结合业务的销售收入分析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