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发票9大误区!
发票常见误区有哪些呢?对此,小编做了简单梳理,今天就与大家一起分享。
1.超出经营范围到底能不能开票?
依据2016年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只要不开具发票,就不需要申报收入吗?
取得未开票收入也需要如实申报。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根据征收率的不同填写申报表相应栏次。
3.只要取得进项发票都可以抵扣吗?
取得的进项发票要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内容大家可以看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
4.免征增值税项目不需要开具发票吗?
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还是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发票票面金额税额正确,就是符合规定的发票吗?
开具发票应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不仅要注意票面金额税额,还需要保证其他信息填写正确。特别要注意购买方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备注栏、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是否正确。
6.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税前列支吗?
这个不一定的。具体内容大家可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件。
7.视同销售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吗?
不是的。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也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限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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