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的执行时间及相关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一门很难掌握的会计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对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前相比变化很大,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执行时间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一、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 |
对应企业 |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 |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
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
二、金融资产分类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金融负债分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三)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四)不属于(二)或(三)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二)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四、分类对比
金融资产 |
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
|
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可以看到金融负债中没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这一类,希望大家掌握这个小知识点。2017年很多准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想要第一时间掌握准则,成为独当一面的职场大咖。正保会计网校最新会计准则解读及账务处理实操专题,助力你的新年梦想。点击咨询>>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