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减半征收社保费政策延长执行,已经缴费的是否要办理退费?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税务局 2020-07-28
普通

问题: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2020年4月到期,现在延长执行到6月底,那么已经缴费的是不是要办理退费呢?

实务

答案:享受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的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如果已缴纳了2020年5月和6月的社保费,并已享受了减半征收的优惠,那么无需再办理结算。如果已申报但未缴纳社保费,税务部门已调整征管系统的减免期限,系统将按政策规定自动减半计算应缴金额,用人单位无需作废已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正常缴费即可。如果还未申报社保费,那么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模块,补申报2020年5月和6月的社保费,在申报时自动享受单位缴费部分的减免。

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自2020年7月1日起,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申报缴纳2020年7月所属期起(含7月)的社会保险费时,将不再享受减免优惠。

实务课程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