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国家又来给你发钱啦!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具体内容如下:
1.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2.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3.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好消息!快来领取你的临时生活补助!
目前,北京、福州、西安等地已经公布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政策,快来看看你能申领吗?能领多少钱?
▎北京市
1.申请条件
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2.补贴标准
按月领取最长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880元/月。
3.执行时间
2020年5月至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3月。
▎福州市
1.申请条件
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失业农民工。
2.补贴标准
发放1-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700元/月)。其中,参保缴费不满3个月的,发放1个月;参保缴费满3个月(含)不满6个月的,按月发放2个月;对缴费满6个月(含)的,按月发放3个月。
▎青岛市
1.发放范围
2019年1月1日之后有我市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但累计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2.补助标准
按照个人失业保险最后一次参保所在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
3.补助期限
按月领取最长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本通知执行前的临时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补发。
4.执行时间
2020年5月至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2月。
▎西安市
1.申请条件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足1年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2.补贴标准
按月发放,参照西安市城市低保标准700元,发放2个月。
▎兰州市
1.申请条件
2020年5月至12月,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2.补助标准
参照兰州市现行低保标准确定,申领期限为3个月,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哈尔滨
1.申请条件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2.补助标准
参照哈尔滨市城市低保标准684元/人月,发放1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重要提醒:
多地出台的临时生活补助政策规定,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停发情形参照失业补助(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
欢迎加入实务畅学卡,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