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费是什么?这些要点你得知道
来源: 浙江税务
2025-11-28
普通
土地是宝贵的资源,若长期 “躺平” 会造成浪费。那么,什么是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又该如何缴纳?这份指南为你梳理清楚。
闲置土地并非仅指 “完全没动工”,两种情况都算:
超过约定动工日期满 1 年未动工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但开发面积不足 1/3、投资额不足 25%,且中止开发满 1 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土地闲置费正式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缴费主体: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被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收到《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的单位或个人。
征收主体:税务机关按照属地原则征收。
收费标准:按土地出让 / 划拨价款的 20% 征收。
缴费期限:收到《征缴决定书》后 30 天内完成缴纳。
全程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报:进入 “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 非税收入 -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缴纳:在 “税费缴纳模块” 完成缴费;
开票:缴费后通过 “证明开具” 模块获取《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退库管理:税务部门受理退库申请,区分政策退库、误缴退库等不同情形办理;
减免优惠:非营利养老 / 医疗机构、社区养老 / 托育 / 家政服务的土地,可免征或减征土地闲置费。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
《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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